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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
  • 作者:[db:作者]
  • 时间:2019-04-24
  • 来源:[db:来源]

郑财教发【20193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落实教育部关于本科教学的各项要求,推进“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决定在全校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于向英任组长,副校长李庆阳任副组长,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和副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负责学校 “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总体安排与协调。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优秀骨干教师为成员,负责本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的具体开展与落实。

二、时间安排

我校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时间为55日至66日。

三、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教学质量检查活动

1.教学秩序检查。5月中旬,各学院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了解教师课堂“五带”(教材、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学生考勤表)及教学进度情况,确保按照教学计划进度表进行教学。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重点检查教师备课情况,适时抽查部分教师教案。教学秩序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教风学风情况以及教师对课堂的组织管理,学校将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2.开展师生评教。517日前,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2016级本科和2017级、2018级本专科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价任课教师。其中,有上机课的班级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利用学生上机时间组织开展;无上机课的班级由辅导员按学校教务处通知规定时间组织开展(具体安排见即时通讯教学工作群)。教务处做好评分结果的统计和汇总,并及时向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反馈。与此同时,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组织,教师之间根据相互听课等有关信息进行客观评分。

3.召开师生座谈会。集中开展教学质量检查期间,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分别召开1次教师座谈会和1次学生座谈会,及时了解教学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存在的问题;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时,应邀请学校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成员参加,会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524日前报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各一份存档(A103室、106室)。

4.检查情况上报。教学质量检查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2018-2019学年两个学期的教学质量检查情况,按照不超本部门校内专兼职教师总数15%的比例报优秀档次教师名单,按照不超过10%比例报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名单(均不含外聘教师),于524日前,将材料分别报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各一份。另外,按照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暂行办法》要求,于65日前,报送本部门教师考核结果。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结合两学期实际检查督导情况复评评教结果,并将复评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全校教师总名单见即时通讯教学工作群)。

(二)集中开展教师听评课活动

55日至66日,按照学校总体安排,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教师听评课活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高级职称教师、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不少于2次的公开观摩课。通过听课、评课和观摩,不断提升青年教师授课水平。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要合理安排教师听课时间,于430日前将听课安排报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各一份。教师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要有反馈、沟通和交流,通过教师间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活动结束后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适时检查教师听课记录。

(三)举办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结束,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按评教结果选出优秀教师的前1/2名额(含校内双肩挑教师)参加我校“第十三届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本次竞赛形式为教师说课。具体比赛时间、规则和要求,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将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各教学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安排和部署,做好本次“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各项工作。

2.各单位应将本次活动落在实处,注重实效。将教学质量检查、教学技能竞赛、教师听课评课、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以此为导向,进一步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3.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2018-2019学年教学管理先进单位、优秀教研室和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2019422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任课教师名单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无上机课班级网上评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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