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大艺展活动之艺术作品类作品征集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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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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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财经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郑经院发〔2013〕5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艺术作品类作品的征集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作品包括绘画类、书法篆刻类、摄影类、设计类、微电影类五类,具体要求如下: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作品无需装裱,于其背面注明作者姓名、系别、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并另附纸说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作品包括绘画类、书法篆刻类、摄影类、设计类、微电影类五类,具体要求如下: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作品无需装裱,于其背面注明作者姓名、系别、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并另附纸说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