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建立工作群,及时通知到辖区内企业。已享受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请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相关规定,通过“河南省企业研发活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网址:http://qyyf.hnkjt.gov.cn/czbt)填报项目资料,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7日0点至8月6日24点,关闭后系统不再接收企业上传材料。填报企业应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上传材料应真实有效,不缺项。
详见《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kjt.henan.gov.cn/2023/07-06/2774139.html)。
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0371-65990101
系统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