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与防火自救能力。经研究,定于11月9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活动主题 时间:11月9日-12月9日 活动主题:关注消防 生命至上 消防月活动启动仪式时间:11月9日 下午:16:30 活动地点:校园文化广场 二、活动目的 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向全校师生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防护知识,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与自救能力,提升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坚决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副校长卢文邦任组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各行政部门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四、工作安排 消防宣传月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4日)。各二级学院、各重点部门(图书馆、实验中心、网络中心、宿管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创业孵化园区、教务处、总务处、基建处)要依据本工作方案,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灭火疏散演练阶段(2020年11月15日-2020年11月30日)。各二级学院、各重点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时间,精心组织实施,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切实提高师生防火自救能力。(可由保卫处配合)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5日)。各级、各部门要研判调度、分析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账,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总结汇报阶段(2020年12月6日-2020年12月9日)。各级、各部门要对消防月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发现问题不足,吸取教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领导小组,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及负责人,要将火灾预防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着力构建“部门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健全制度,狠抓隐患查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日常消防巡查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和组织保障能力。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纠自查,巩固和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成效,并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及时纠正,绝不能姑息迁就。 (三)加强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氛围的导向作用,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灵活运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达到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的目的。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按要求收集、整理各类信息数据,分别于11月10日、12月9日前上报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隐患排查台账及相关影像等资料,凡未按要求上报和反馈以上资料的,将予以通报并与单位年度评选挂钩。上述所有材料应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