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规范校园车辆停放和通行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安全。结合当前校园交通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校园道路停车示意图):
一、整治时间:2018年9月7日---本学期结束
二、具体要求:
(一)广大驾驶人员要自觉维护校园停车秩序,严禁在校内人行步道、斑马横线、消防通道、转弯路口、建筑出口、方砖草坪等处停放车辆。
(二)校园行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抢道、酒驾、无证驾驶、乱鸣笛、练车、飙车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校内严禁驾驶摩托车。
三、违停、违行车辆及驾驶人员处理
(一)针对第一次违停、违行车辆采取拍照记录,通报所在单位并在校园网上实名公布,驾驶员接受签字后办理提车手续。
(二)校内车辆两次以上违停、违行的,将列入“校园车辆禁入名单”,取消本学期校园车辆通行权限。
请各单位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做好校园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